Tuesday, May 02, 2006


刚才我嫌着没事干又觉得有点无聊,所以在博客跳跃(blog hopping),就来到了一个同性恋的网站,在它的留言处,有人赞成,有人反对。从而我就突发奇想,决定来博客。

虽然资料显示,这种关系如果进一步发展的话,参与者更容易得到爱之病,但是如今还有很多人不顾生命危险而继续那份关系。我不是在说全部。但谁敢说要维持一份爱情就得有性关系呢?就不能单纯地喜欢吗?

随着科技发达,我们现在正处于全球化的社会里,多多少少也会受到西方的影响。大家对自己和彼此的私人感情、喜好开放多了。但是,还有一部分的人始终留在自己的小黑洞,不肯离开那个洞,不肯释放自己,而导致了所谓的‘老古董’、‘旧观念’。

言回正传,我认为,不管是同性恋还是双性恋还是单性恋都没有错。感情这种事来就来了,谁会去多想是因为什么理由而喜欢上那个人啊,谁又会去想自己有没有资格去喜欢呢。

如果古代人可以接受新娘嫁给一只公鸡为妻,那为何现代人就不能接受双性恋,单性恋这回事呢?去找找看,有多少国家批准同性恋的婚姻呢,还不是那些西方国家。难道东南亚的人就那么‘死板’吗?

试想:如果当初一开始就是从‘男男’,‘女女’这种关系发展的话,我们如今还会如此激烈地反对这样的关系吗?也有可能我们现在所认为的正常‘男女’关系就是所谓的不正常了。

人,就是那么固执,老是死跟着以前的旧观念,难道古代的每一个道理就是正确的吗?我就不认为。

有位名人曾说过:‘不管是黑猫还是白猫,只要它会抓老鼠,就是好猫。’
那我现在就说;‘不管是双性恋还是单性恋,只要是发自内心地喜欢,就不应该被歧视。’

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意见,你或许对这种关系和我的想法完全相反,而且理由还比我的充分。但那又怎样?我的事啊?


4:32 PM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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